第五章 考试办法
单招实行“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方式,严格按照国家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政策相关要求和标准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命题、组考与评卷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学
校组织专家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文化素质测试主要考查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以及物理等基础科目知识,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普高应往届与职高对口应往届考生分开命题,其中,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与普高往届生使用同一套试题;职高对口应届生与职高对口往届生使用同一套试题;职高对口应届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奖励且具备免试资格的考生(“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全国职业院校技
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选手)不进行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直接认定为满分。退役军人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通用技术基础、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潜能等内容采用面试与技能操作或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职高对口应届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奖励且具备免试资格的考生不进行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直接认定为满分。
一、考试内容及形式:考试包括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一)文化素质测试:如下表所示
序号
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含所有方向)
考生类别
计划类别
考试方式与科目
1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
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
术、电机与电器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工业机器人技
术、机械设计与制造、集成电路技术、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数控技术、数字媒
体技术、铁道车辆技术、铁道供电技术、
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铁道机车运
用与维护、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
道信号自动控制、物联网应用技术、信
息安全技术应用、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增材制造技术、制冷与
空调技术
普高应往
届考生、
职高对口
应往届考
生
A
类(普通)
B
类(现代学徒制)
F
类(竞赛获奖)
笔试,考试科目包括《语
文》《数学》《英语》《物
理》
4 门,其中,语文、数
学、英语各
110 分,物理
120 分
E 类(特长)
D 类(扶贫专项)
笔试,考试科目包括《语
文》《数学》《英语》3
门,每科 150 分
职高对口
应届考生
F 类(竞赛获奖)
具备免试资格的考生不组
织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
质测试成绩直接认定为满
分
2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大数据技术、
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高速铁路客
运服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铁道交
通运营管理、铁路物流管理、商务英语
普高应往
届考生、
职高对口
应往届考
生
A 类(普通)
C 类(高速铁路客
运服务)
D
类(扶贫专项)
G
类(商务英语)
E 类(特长)
F 类(竞赛获奖)
笔试,考试科目包括《语
文》《数学》《英语》
3
门,每科 150 分
职高对口
应届考生
F 类(竞赛获奖)
具备免试资格的考生不组
织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
质测试成绩直接认定为满
分
(二)职业技能测试:如下表所示
序号
计划类别
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
说 明
1
A 类(普通)
职业技能测试
面试+笔试
①A、B、D、F、G、H 类,面试
为 60 分,笔试或技能操作为
240 分
②C、E 类,面试为 90 分,技
能操作为 360 分
③F 类(竞赛获奖)中具备免
试资格考生不组织职业技能测
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直接认
定为满分
2
B 类(现代学徒制)
职业技能测试
面试+技能操作
3
C 类(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职业技能测试
面试+技能操作
4
D 类(扶贫专项)
职业技能测试
面试+笔试
5
G 类(商务英语)
职业技能测试
面试+技能操作
6
E 类(特长)
职业技能测试
面试+技能操作
7
F 类(竞赛获奖)
职业技能测试
面试+笔试
8
H 类(退役军人)
职业技能测试
面试+笔试
二、考试命题依据的考试大纲
(
1)《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高考单独命题招生<语文>考试大纲》。
(
2)《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高考单独命题招生<数学>考试大纲》。
(
3)《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高考单独命题招生<英语>考试大纲》。
(
4)《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高考单独命题招生<物理>考试大纲》。
(
5)《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高考单独命题招生<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
纲》。
三、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 750 分。
具体成绩折算办法如下表所示:
序号
计划类别
各考试科目分值(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1
A 类(普通)
B 类(现代学徒制)
D 类(扶贫专项)
G 类(商务英语)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按满分 450 分折算,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 300 分折算
2
C 类(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E 类(特长)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按满分 300 分折算,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 450 分折算
3
F 类(竞赛获奖)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按满分 450 分折算,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 300 分折算
4
H 类(退役军人)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 750 分折算
四、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及地点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参考考生
考试地点
3 月 26 日
(周六)
文化素质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笔试)
A 类(普通)、D 类(扶贫专项)、F 类(竞赛获奖)
中不具备免试资格考生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
院,具体地点详见《准
考证》
文化素质测试
B 类(现代学徒制)、C 类(高速铁路客运服务)、E
类(特长)、G 类(商务英语)
职业技能测试(笔试) H 类(退役军人)
3 月 27 日
(周日)
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A 类(普通)、B 类(现代学徒制)、C 类(高速铁路
客运服务)、
D 类(扶贫专项)、
E
类(特长)G 类(商
务英语)、H 类(退役军人)
、F
类(竞赛获奖)
中不
具备免试资格考生
职业技能测试(技能操
作)
B 类(现代学徒制)、C 类(高速铁路客运服务)、G
类(商务英语)、E 类(特长)
第六章 录取办法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择优录取。
A 类(普通)、B 类(现代学徒制)、C 类(高速铁路客运服务)、E 类(特
长)、G 类(商务英语)以实际报名人数为基数,按相同录取比例确定不同类别
考生(即普高应往届考生、职高对口应往届考生两类)的分专业(分特长方向)
招生计划数。
普通单招 A 类(普通)、B 类(现代学徒制)、C 类(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D 类(扶贫专项)、E 类(特长)、F 类(竞赛获奖)、G 类(商务英语)、H 类
(退役军人)八类计划之间不进行调剂。
一、A 类(普通)根据不同类别考生(即普高应往届考生、职高对口应往届考生
两类)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分专业分类别按总成绩从高
到低排名录取。其中职业技能测试中的笔试成绩低于 145 分,不予录取。
二、B 类(现代学徒制)根据不同类别考生(即普高应往届考生、职高对口应往
届考生两类)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分专业分类别按总成
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其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 180 分,不予录取。
三、C 类(高速铁路客运服务)根据不同类别考生(即普高应往届考生、职高对
口应往届考生两类)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分专业分类别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其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 380 分,不予录取。
四、D 类(扶贫专项)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
低排名录取。其中职业技能测试中的笔试成绩低于 145 分,不予录取。
五、E 类(特长)根据特长方向的不同类别考生(即普高应往届考生、职高对口
应往届考生两类)的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分特长方向分类别按总
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其中艺术特长方向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 380 分,体育
特长方向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 380 分,均不予录取。
六、F 类(竞赛获奖)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录取通过
资格审查的符合教育厅有关免试条件的考生,剩余招生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
排名录取。其中职业技能测试中的笔试成绩低于 145 分,不予录取。
七、G 类(商务英语)根据不同类别考生(即普高应往届考生、职高对口应往届
考生两类)的招生计划数,分类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其中职业技能测
试成绩低于 260 分,不予录取。
八、H 类(退役军人)根据退役军人单招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总
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其中职业技能测试中的笔试成绩低于 145 分,不予录取。
九、A 类(普通)、B 类(现代学徒制)、C 类(高速铁路客运服务)、D 类(扶
贫专项)、G 类(商务英语)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
到低排名录取;若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数、英”的顺序进行
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E 类(特长)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职业技能
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数、英”
的顺序进行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F 类(竞赛获奖)若出现总成绩相同,
则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H 类(退役军人)若出现总成绩相
同则按照 1 号主考官评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再出现成绩相同,则按照 2 号主
考官评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以此类推。
十、A 类(普通)、B 类(现代学徒制)若出现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分专业分
类别招生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专业同一类别考生中依顺序递补
录取考生;若同一专业同一类别无补录生源,其空缺计划不能调剂到同一专业其
他类别录取;若某分专业招生计划没有录满,不能调剂到其他专业。
十一、D 类(扶贫专项)、F 类(竞赛获奖)、H 类(退役军人)若出现放弃录
取资格或空缺的招生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顺序递补录取考生。
十二、E 类(特长)若出现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特长方向分类别招生计划,分
特长方向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顺序递补录取考生;若某
一特长方向同一类别无补录生源,其空缺计划可调剂到同一特长方向其他类别录
取;若某一特长方向招生计划没有录满,其空余计划可调剂到其他特长方向进行
录取。
十三、C 类(高速铁路客运服务)、G 类(商务英语)若出现放弃录取资格或空
缺的分类别招生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顺序递补录
取考生;若同一类别无补录生源,其空缺计划不能调剂到其他类别录取。
十四、如出现考生第一、第二院校志愿同时填报我校情况,录取过程中,我校只
按照该考生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按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十五、录取需说明的其他事宜:
(一)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任一测试缺考的考生;
2、被认定有舞弊、代考行为的考生;
3、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
(二)如考生是二志愿填报我校被录取且到校办理了录取确认手续,同时又被一
志愿学校录取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上级单招文件规定同时录取按考生填报院
校志愿先后顺序处理的原则,取消我校录取资格,空出的计划不进行补录。
(三)所有考生提供的身份证明及证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
发现并核实,将取消其当年单独招生报考或录取资格。
(四)根据学校规定,考生对分数有疑问的可申请查分。申请查分考生请于成绩
或名单公布 2 天内,凭有效身份证向学校教务处提出查分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同
意后,在监察处派人现场监察下由教务处负责核查,并于 1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过期不再受理查分申请。